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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对华H型钢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2020-11-02 16:15:17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0年10月31日,越南工贸部发布2716/ QD-BCT号决议,对原产于的H型钢产品(越南语:thép hình chữ H)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,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9.30%~29.17%反倾销税(税率详见下表),有效期为2020年10月25日~2022年9月5日。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.33.11、7216.33.19、7216.33.90、7228.70.10和7228.70.90。 2016年10月5日,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,应浦项制铁越南棒型材厂(POSCO SS VINA)于2016年7月7日提交的申请,决定对原产于(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)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越南工贸部分别于2017年8月21日、24日签发3283/QD-BCT号、3299/QD-BCT号决定,决定自2017年9月5日起对税号为7216.33.00、7228.70.10和7228.70.90的H型钢产品采取正式反倾销措施。2019年12月27日,越南对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。 附表:越南对华H型钢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征税表